上海地区审办影视制作许可证条件、流程
发布时间: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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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
关键词2 |
广电证 |
上海地区审办影视制作许可证条件、流程
影视制作许可证、影视制作许可证、影视制作许可证、影视制作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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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条件:
1.具有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目录(法律依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34号)
1.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可行性报告;
4. 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审批机构:在京的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审批;其他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的有关修正,到现在的正式叫法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国家对制作机构经营机构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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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上海道与商小编要说一句的是,企业一定要符合申请办理影视制作许可证的条件!然后才可以到文旅局进行申请办理影视制作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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